只接受发布货源信息,不可发布违法信息,一旦发现永久封号,欢迎向我们举报!
免费发布信息
货源分类
微商频道 > 餐饮行业新闻资讯 > 综合货源资讯 >  新规解读|三部门发文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


  • 【莆田鞋厂家分类】
  • 【奢侈大牌包包厂家分类】
  • 【潮牌奢侈服饰鞋子厂家分类】
  • 【名表厂家分类】

厂家货源分类区域

新规解读|三部门发文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

发布时间:2022-04-02 21:45:31  来源:互联网整理   浏览:   【】【】【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下文称“《意见》”)。本次三部门联合发布的此意见,是对网络直播乱象的及时回应,对于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笔者将对本《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分析。

1

网络直播平台应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意见》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加强对网络直播管理账号的注册管理、加强对网络直播账号的分级分类管理,并要求网络直播平台配合开展执法活动。

通过对于网络直播管理账号的注册管理,可强化对进入直播平台主体的审查,明确虚拟账号背后的主体,有利于更好追踪网络直播主体的相关动态,更便于明晰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为网络直播平台主动追责相关直播用户主体提供了便利。通过对网络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和对执法活动的配合,可建立更为完善的违法追责机制,快速对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更为及时追究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2

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

《意见》指出要营造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和维护商家、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实现此目标,《意见》一方面明确列举了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发布者在从事营销活动时不得从事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等相关行为,为平台和直播发布者的行为划定了边界;另一方面,要求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消费者和商家提供便捷有效的、争议在线解决机制,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上述规定进一步强调了消费者在网络直播平台消费时的特殊地位,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安全权等,更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意见》的出台为消费者在网络直播行业的合法权益保障提供了法规依据。

3

规范网络直播税收管理

《意见》指出,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服务机构应当承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并要求相关的网络直播者开办的企业和个人工作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服从税收管理。

近年来,网红主播偷税漏税事件时有发生,前有网红雪梨偷税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后有薇娅逃税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这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此种事件频发的原因,一方面是违法犯罪分子自身心术不正,另一方面也是网络直播行业的税收监管制度尚不完善。此次《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网络直播的纳税责任主体,通过多个政府部门的相互配合将使得网络直播行业的税收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对于减少遏制网红偷税漏税事件,防止税收流失具有极大促进作用。

4

强化协同治理平台

《意见》提出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两大举措。通过网信、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多个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有利于构建更全方位的网络直播平台监管系统,及时发现打击网络直播平台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建立联合奖惩制度,也将进一步激励网络直播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到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和治理,有利于推动网络直播行业的良性发展。

 张禄源

广东卓建(东莞)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深圳大学,法学专业,大四在读

往期推荐

卓建(东莞)专业:

国有企业私募基金是否适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卓建喜讯:

广东卓建(东莞)律师事务所顺利通过验收!

小卓话你知:

师兄师姐有话与你说?壹!

-END-

声明|本微信公众号对所有原创、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均保持中立,推送文章仅供读者参考。本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图片等版权归作者享有,部分转载作品、图片如有作者来源标记有误或涉及侵权,请原创作者友情提醒并联系小编删除。

文字|张禄源

编辑|卓建东莞新媒体

扫码关注我们

广东卓建(东莞)律师事务所

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律所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116号东莞轨道交通大厦19楼;

咨询电话:0769-22990369

声明:本信息来自互联网转载,本站仅仅分享信息不保证真实性、实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大家不信遥不传遥。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又或者信息不真实等情况请发邮件到2435147949@qq.com 告知,本站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责任编辑:
热门阅读排行
© 微商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