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莆田鞋判刑的案例有哪些(内附厂家篇)
卖莆田鞋判刑的案例有哪些(内附厂家篇),
需要了解关于“卖莆田鞋判刑的案例有哪些”的问题请加下面莆田鞋厂家微信咨询,他是莆田本地商家,主营莆田鞋批发|招代理|以及终端零售。
下面给大家讲解“卖莆田鞋判刑的案例有哪些”的知识,本站信息仅供大家参考哦!
卖莆田鞋判刑的案例有哪些,
卖莆田鞋判刑的案例如下: 案例一: 2017年5月,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告人林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案例二: 2018年1月,涵江区法院宣判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告人林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卖莆田鞋判刑的案例如下: 2016年5月,被告人温某与同案人蔡某(已判刑)商议共同出资购买假冒品牌鞋,由蔡某对外联系供应商、雇佣工人,并负责财务及人员管理。温某通过蔡某及同案人蔡某春、李某(均已判刑)的银行账户转账付款。同年6月15日,温某及同案人蔡某等人经同案人林某介绍到石狮市参观同案人吴某的鞋厂,后双方商定以每双鞋子25元的价格交易。随后,温某通过蔡某等人将所购的鞋子从石狮市运至莆田市涵江区。同年7月1日,公安机关在涵江区抓获蔡某、蔡某春、李某等人,并当场查获假冒品牌鞋共计1000双,价值39万元。另查明,同年7月3日,公安机关从同案人吴某经营的鞋厂扣押到鞋子1000双,价值39万元。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伙同同案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计78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温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中,被告人温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了他人商标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具体的判刑方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等因素综合考虑判刑结果。
一号鞋仓:福建省莆田市安福批发市场A区171档,商家介绍:高端复刻,纯原顶级高品质莆田鞋,莆田大档口 得物供货商 高端品质 低价格,专注纯原公司级顶级潮鞋,支持货到付款,退换货.主营:市面上各种莆田潮鞋|运动鞋|篮球鞋|跑步鞋|休闲鞋等,加我微信咨询,提供微商相册看款|传图。支持实体批发拿货|微商代理|一件代发|以及零售。。另外,百度搜索"货源通实力商家“也可以找到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