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路派出所查处一起涉疫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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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筑牢疫情防线,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白云路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行为。近日,白云路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涉疫案件,给予行政拘留处罚1人。
2022年4月6日9时,白云路派出所接到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警称:4月1日,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进行核酸检测阳性密接与次密接人员排查工作时,告知马某某接受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马某某拒不配合。
因马某某拒不配合疾控中心人员信息询问,被明确告知需要集中隔离后,拒绝接受隔离管控措施,后期拒接疫情防控人员电话并电话关机,严重影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给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为进一步清除隐患,阻断疫情传播,白云路派出所联合社区工作人员逐户摸排查找,在辖区某小区内将马某某找到后转运至隔离酒店集中隔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马某某涉嫌违反不执行紧急状况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集中隔离结束后,对其处以5日行政拘留处罚。
白云路派出所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配合疫情防控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拒不配合、逃避、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供 稿 | 白云路派出所 张小花编 辑 | 政治处 审 核 | 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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