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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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直播卖货、网络直播与平台礼物分成等营利行为促进了网络经济发展,但直播营利行为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为此,2022年3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分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该意见主要干货内容如下:
一、落实网络直播平台管理主体责任:1、加强网络直播账户注册管理;2、加强网络直播账户分级分类管理;3、配合开展执法活动。
二、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1、积极营造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2、维护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规范税收管理,促进纳税遵从。1、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2、规范税收服务和征缴;3、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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