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警方依法处置6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案
任泽警方依法处置6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案
01
2022年3月31日11时许,郑某某(男,43岁,河北省阜平县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控规定,在邢台市任泽区管控区域擅自出行,不戴口罩四处行走,被管控民警当场查获。经查,郑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02
2022年3月31日11时许,梁某某(男,38岁,邢台市襄都区人)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控规定,在管控区域擅自出行,不戴口罩四处行走,被管控民警当场查获。经查,梁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03
2022年3月31日11时许,刘某某(男,51岁,邢台市任泽区人)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控规定,在管控区域擅自出行,不戴口罩四处行走,被管控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刘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04
2022年3月31日11时许,赵某某(男,44岁,甘肃省武山县人,现居住邢台市任泽区)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控规定,在管控区域擅自出行,不戴口罩四处行走,被管控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赵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05
2022年3月31日11时许,高某(男,35岁,邢台市任泽区人 )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控规定,在管控区域擅自出行,不戴口罩四处行走,被管控民警当场查获。高某被查获后能够正确认识错误,并能积极配合管控民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处以警告处罚。
06
2022年4月1日8时许,马某某(女,51岁,邢台市任泽区人)疫情防控期间,擅自离开住所,在邢台市任泽区管控区域内的雅集公园附近游玩,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我局城关派出所处以二百元罚款。
警方提醒
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安全。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要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警方依法追究责任,推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任泽政法出品
来 源 :任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