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十五):小学数学教材插画丑哭网友,要追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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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为本人依据法律规定,结合自己的专业理解提出的学术探讨,可能因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同而与其他专业人士对相关问题的结论不一致,也可能受资料尚不齐全、尚未完全了解信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较为片面。
昨晚为了偷懒研发出了摸鱼系列(法律问答),今晚想把昨晚的“法律问答”详写为“法律实务”,恰好看到这个沙雕新闻,紧急刹车漂移过弯换个题目。
一、案情简述
5月23日教育部才印发了《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没找到原文,可能是内部文件),这几天网络上就有大量“朝阳群众”对人教版小学数学课本插图人物形象疯狂吐槽,今天人教社赶紧跳出来甩锅“问就是在整改”,相关媒体称“教育部教材局已关注到此事,已介入调查”。那么课本插画丑哭网友,要追责吗?
二、法律评析
①这插画长得这么丑为什么还能跑出来吓人?
根据《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第4条、第15条、第16条之规定,个人推测原因有三:一是数学教材不属于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相较于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课程教材,审查标准相对没那么严格;二是基于第一点原因,那么审查机构为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而不是国家教材委员会,一般由相关学科专家、课程专家、教研专家、一线教师等人员组成,可没说要有意识形态专家;三是图片比文字审查更困难,不仅要对图片本身性质和权利归属做版权审查,“长得丑”这东西有时很难界定为视觉传达问题还是意识形态问题。
②人教社及时修订教材是迫于舆论压力还是法律规定?
根据《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第14条之规定,发现教材内容有错误、不适宜或出现较大争议的,应及时修订,况且教育部才刚发完通知警告“别搞事情”,人教社的“孩子”就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这里面不仅仅是法律责任问题。
③谁要为这个事件买单?
以教育部的最终调查结果为准,可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和造成影响范围,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和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管最终调查结果怎么样,插图作者绝对要关小黑屋(取消编写资格),廉江不具名网友表示本地数学教材(北师大版)插画里的狗都比这插画作者画的人物形象还“眉清目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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