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禁渔:销毁禁用渔具700余件
4月1日,龙泉驿区2022年春季禁渔暨“十年禁捕”工作现场会举行,对市场违规渔获物交易和禁用渔具销售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龙泉湖等辖区水域非法捕捞及违规垂钓开展专项整治,助推龙泉驿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部门协作
多措并举织密禁渔“网”
“请出示经营许可证书!”
“一定要严格相关规定销售渔具!”……
当天上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鸥鹏大道、燃灯路菜市场周边渔具销售门市和水产销售摊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违规渔获物交易和禁用渔具销售行为。
龙泉湖是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内容为龙泉湖水域生态系统及相应生物资源、景观资源、鸟类栖息地。工作组来到这里,乘坐专用快艇仔细检查水域及周边是否存在非法捕捞及违规垂钓行为。
“从检查情况来看,没有发现相关违规行动。”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执法检查,持续巩固禁渔成效。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禁渔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集中处置
销毁禁用渔具700余件
在龙泉湖磨子湾,通过巡查收缴的一批禁用渔具被摆放一地,包括禁用鱼竿、地笼网、围网、丝网、鱼钩等各类非法捕捞器具共计700余件。
“这些禁用渔具对水生物的破坏性很大。”
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些禁用渔具给水域生态平衡造成了危害,同时如果操作不当,还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部依法销毁!”
随着一声令下,执法人员将所有非法捕捞的器具一一销毁。据介绍,现场销毁禁捕渔具的行动是从源头上整治非法捕捞的切实举措。
同时,工作人员还向各周边居民讲解禁渔期间有关事项,发放宣传资料,督促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
守好春季禁渔
才能“年年有鱼”
劝君莫食春季鱼,万千鱼仔在腹中。春季禁渔有利于恢复鱼类种群,维持水中生物多样性,改善渔业生态环境;有利于规范渔民的捕捞作业,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有利于进一步深化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渔业发展新理念,促进渔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实行春季禁渔是我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革命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水域生态功能的重要抓手。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遵守春季禁渔规定,杜绝非法捕捞和垂钓行为。
延伸阅读
禁渔期间,去哪里钓鱼不违法呢?
禁渔期间,大家可以去一些允许垂钓的水库以及专门供游客休闲垂钓的鱼塘从事垂钓活动。同时,在去不清楚是否为禁渔区的地方进行垂钓活动前,要多关注当地春季禁渔通告,也可以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政策,不要贸然前往。
禁渔期不听劝,垂钓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据悉,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及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提醒:收购渔获物也可能违法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自己不钓鱼,只是购买,也是违法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明确:销售、收购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的,没收非法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至5倍的罚款。
温馨提示 :
龙泉湖自然保护区,龙泉驿水一厂宝狮湖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龙泉驿水二厂东风渠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大田坝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常年实施禁捕、禁钓。
春季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范围为全区所有天然水域。
4月1日,龙泉驿区2022年春季禁渔暨“十年禁捕”工作现场会举行,对市场违规渔获物交易和禁用渔具销售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龙泉湖等辖区水域非法捕捞及违规垂钓开展专项整治,助推龙泉驿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部门协作
多措并举织密禁渔“网”
“请出示经营许可证书!”
“一定要严格相关规定销售渔具!”……
当天上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鸥鹏大道、燃灯路菜市场周边渔具销售门市和水产销售摊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违规渔获物交易和禁用渔具销售行为。
龙泉湖是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内容为龙泉湖水域生态系统及相应生物资源、景观资源、鸟类栖息地。工作组来到这里,乘坐专用快艇仔细检查水域及周边是否存在非法捕捞及违规垂钓行为。
“从检查情况来看,没有发现相关违规行动。”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执法检查,持续巩固禁渔成效。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禁渔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集中处置
销毁禁用渔具700余件
在龙泉湖磨子湾,通过巡查收缴的一批禁用渔具被摆放一地,包括禁用鱼竿、地笼网、围网、丝网、鱼钩等各类非法捕捞器具共计700余件。
“这些禁用渔具对水生物的破坏性很大。”
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些禁用渔具给水域生态平衡造成了危害,同时如果操作不当,还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部依法销毁!”
随着一声令下,执法人员将所有非法捕捞的器具一一销毁。据介绍,现场销毁禁捕渔具的行动是从源头上整治非法捕捞的切实举措。
同时,工作人员还向各周边居民讲解禁渔期间有关事项,发放宣传资料,督促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
守好春季禁渔
才能“年年有鱼”
劝君莫食春季鱼,万千鱼仔在腹中。春季禁渔有利于恢复鱼类种群,维持水中生物多样性,改善渔业生态环境;有利于规范渔民的捕捞作业,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有利于进一步深化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渔业发展新理念,促进渔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实行春季禁渔是我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革命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水域生态功能的重要抓手。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遵守春季禁渔规定,杜绝非法捕捞和垂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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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间,去哪里钓鱼不违法呢?
禁渔期间,大家可以去一些允许垂钓的水库以及专门供游客休闲垂钓的鱼塘从事垂钓活动。同时,在去不清楚是否为禁渔区的地方进行垂钓活动前,要多关注当地春季禁渔通告,也可以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政策,不要贸然前往。
禁渔期不听劝,垂钓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据悉,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及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提醒:收购渔获物也可能违法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自己不钓鱼,只是购买,也是违法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明确:销售、收购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的,没收非法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至5倍的罚款。
温馨提示 :
龙泉湖自然保护区,龙泉驿水一厂宝狮湖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龙泉驿水二厂东风渠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大田坝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常年实施禁捕、禁钓。
春季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范围为全区所有天然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