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2022年第11号)
霞浦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通告
(2022年第11号)
2022年3月31日,霞浦县在对已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初筛发现3名(1家3口)上海返霞人员林某某、林某某、蔡某某呈阳性,经宁德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3名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2022年3月31日起,划定以下区域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将石头鼻村西区18号、东区1号、西区9-1号、西区18-3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措施。
二、管控区。将石头鼻村西区21号、西区62号、西区20号、西区22号、西区23号、西区25号,石头鼻村82号、西区18-2号、西区76号、西区17号、东区27-2号、东区2号、西区11号、西区10号、东区22-1号、东区22号、东区3-3号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
三、防范区。将石头鼻村其他区域划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霞浦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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