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理财产品收益的公告 【河北】平泉市平泉镇龙隆水产品批发店被罚款1万元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理财产品收益的公告 【河北】平泉市平泉镇龙隆水产品批发店被罚款1万元,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理财产品收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22-0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6月11日,公司与西安曲江文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城乡统筹债权收益权投资协议》,以自有资金认购10,000万元城乡统筹债权收益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25)。
2021年8月20日,公司收到该产品首笔收益172.60万元;2021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该产品收益226.85万元;2022年2月21日,公司收到该产品收益226.85万元。
截止披露日,该产品累计取得收益626.30万元。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河北】平泉市平泉镇龙隆水产品批发店被罚款1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泉市平泉镇龙隆水产品批发店(闫桂花)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被处罚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日期
其他需展示内容
报送时间
平市监处罚〔2022〕25号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七项
平泉市平泉镇龙隆水产品批发店(闫桂花)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案
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1万元罚款。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平泉市平泉镇龙隆水产品批发店
2022.3.29
无
20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