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需福音!莆田鞋服城21.6亩商住地块出让批复
莆田鞋服城地块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鞋服城入口与荔港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函
莆规审〔2019〕9号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城市规划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荔政函〔2019〕12号),经研究,现将鞋服城入口与荔港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莆田市黄石商贸物流园区内,四至:东至荔港大道路绿化控制带,西至现状安置房,南至沙新路,北至现状安置房,总用地面积约14396平方米(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一)建筑密度≤40%;
(二)容积率>1.0且≤2.6(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
(三)绿地率≥16%;
(四)主要出入口:东侧荔港大道,南侧沙新路;
(五)建筑高度≤80米,其中住宅建筑层数≥5层。
四、建筑间距、退让及高度、风格等要求
(一)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最小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二)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及道路红线要求: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三)建筑退让绿线要求: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四)建筑高度、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五、配建设施要求
(一)应配建变配电室、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m)、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居家养老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小于100㎡,且每100户不小于20㎡)。
(二)物业管理用房、市政公用设施配建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设置,且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六、市政规划要求
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七、其他要求
(一)容积率计算规则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执行。
(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三)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附件:用地红线图(1:1000)。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专用章代章)
2019年1月30日
涵江火车站站前地块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涵江火车站站前收储地块收储规划条件的函
莆规审〔2019〕4号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城市规划及你中心的申请(莆市土储函〔2018〕374号),经研究,现将涵江火车站站前收储地块收储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涵江火车站站前片区,四至:东至春洋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用地,北至站前路;总用地面积约30578平方米(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
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1、建筑密度≤30%;
2、容积率≤1.45;
3、绿地率≥30%。
四、其他要求
1、出让前应向市规划局另行申请出让规划条件;
2、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附件:用地红线图(1:500)。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审批章代章)
2019年1月15日
城厢棠霞路北侧地块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涵江火车站站前收储地块收储规划条件的函
莆规审〔2019〕4号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城市规划及你中心的申请(莆市土储函〔2018〕374号),经研究,现将涵江火车站站前收储地块收储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用地位于涵江火车站站前片区,四至:东至春洋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用地,北至站前路;总用地面积约30578平方米(注: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
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
三、主要规划指标
1、建筑密度≤30%;
2、容积率≤1.45;
3、绿地率≥30%。
四、其他要求
1、出让前应向市规划局另行申请出让规划条件;
2、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附件:用地红线图(1:500)。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审批章代章)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