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家逃亡22年,终在凤翔落网,马某某被执行死刑!
凤翔人点上面(免费订阅)
1998年1月7日,马宽贤因琐事致同村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案发后,马宽贤举家潜逃。2020年4月12日,绥德县公安局在宝鸡凤翔县将马宽贤抓获。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2022年4月12日在绥德县将罪犯马宽贤执行了死刑。
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布告显示,故意杀人犯马宽贤,化名张存升,男,汉族,1958年12月7日出生于陕西省绥德县,文盲,农民,户籍地绥德县张家砭乡井畔村,住陕西省凤翔县。
罪犯马宽贤原系陕西省绥德县张家砭乡井畔村电工,与邻居马某元家素有矛盾。1998年1月7日18时许,因马宽贤推诿给马某元家安装修好的电表,二人发生争执,马某元将马宽贤家的电线打断,闻讯而来的马某元父亲马某贤(被害人,时年53岁)、马宽贤妻子张某兰等人将二人劝阻。
马宽贤在与妻女回家途中遇到马某元母亲张某清(被害人,殁年45岁),双方发生争吵并厮打,马某贤见状也参与厮打,被村民拉开。其间,马宽贤持山镢朝张某清头部猛击数下,将张某清打倒在地。马某贤上前理论,马宽贤又持山镢朝马某贤头部猛击数下,将马某贤打倒在地。张某清被打致颅骨凹陷粉碎性骨折,颅内大量出血,失血性休克窒息,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马某贤被打致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左眼球缺如,分别构成重伤(二级);左眼眶、筛窦粉碎性骨折,牙齿缺如,分别构成轻伤(一级);鼻骨粉碎性骨折,下颌骨髁颈骨折,分别构成轻伤(二级)。马宽贤作案后举家潜逃。2020年4月12日,公安人员将马宽贤抓获。
罪犯马宽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马宽贤因琐事持械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多处重伤和轻伤,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以马宽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马宽贤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罪犯马宽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在绥德县将罪犯马宽贤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记者查询发现,马宽贤举家潜逃后,绥德警方从未中断此案的侦破工作,2020年4月初,专班民警在研判时发现重大线索,嫌疑人马宽贤一家在陕西宝鸡凤翔一带活动。在榆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大力支持、宝鸡警方的大力配合下,4月12日晚在陕西宝鸡市凤翔县将嫌疑人马宽贤成功抓获,其配偶、子女同步到案。4月14日上午,逃犯马宽贤被押解回绥德。
来源:二三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