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曝光台(第十一期)丨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将关停!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
温馨提醒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
我们一定要杜绝侥幸心理!
出门请戴好口罩!戴好口罩!戴好口罩!
进店请主动扫码!主动扫码!主动扫码!
?
?
疫情防控曝光台
“场所码”扫码率
开卷考单位
第十一期
店铺 | 扫码人数 (4月19日16:00 -4月20日16:00) |
初色美容 (花园大道) | 2 |
易购超市 (花园前蔡) | 3 |
饭团 (阳光路) | 2 |
顺易副食店 (南马村) | 1 |
阿美鲜花店 (市场路) | 3 |
云胖烤鸭 ( 新市街) | 6 |
炒饭哥 ( 南马美食城) | 5 |
一楼41、42 (壹号红木家具城) | 0 |
工艺品1-12 (壹号红木家具城) | 0 |
王科武小吃店 (市场路) | 1 |
南马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每日随机点名几家扫码数较低的商铺,请以上商铺及时整改,仍未整改的,将采取关停措施!
前期已点名过单位,整改后若再次出现落实不力,也将采取关停措施。
东阳市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专班
11号指令
目前疫情形势非常严峻,根据上级精神和市领导指示,要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工作。全镇所有单位、场所、店铺等务必做到“场所码”设置100%,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务必做到戴口罩100%、测温100%、扫码100%、查验100%,室内场所务必做到限流50%,从业人员务必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各单位场所、店铺务必做好日常消杀和通风,坚决守牢“小门”。检查中对首次违反规定的责令立即整改,第二次违反规定的实行停业整顿。
根据东阳市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专班11号指令,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加强督查力度,加大“红黄牌”惩处力度,未落实“逢进必扫”的场所一经发现,全部进行“红黄牌”警告。
南马镇关于开展沿街商铺全员
核酸检测的通知
各沿街商户:
现省内多地爆发新冠疫情,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现开展沿街商铺从业人员的全员核酸检测及登记造册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测时间:
第一阶段:3月12-14日三天,全员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第二阶段:15日开始滚动循环检测,店内每7天一半人做核酸检测,每14天全覆盖,并做好记录。(进口物品直接接触者2天1次,其他人员7天1次;培训机构7天一次。)
二、检测人员:所有沿街商铺从业人员
三、检测地点:白天(8:00-11:00,13:00-16:30):军人之家(南马初中斜对面)和花园红木家具城E区东侧停车场;晚上卫生院和田氏医院。
四、登记造册:按照要求填报从业人员信息。
五、疫情防护:做好戴口罩、亮码、测温,接种疫苗,做好日常环境消杀和人员健康监测,同时做好记录。
注意事项:1.携带身份证、手机(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2.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一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扎堆、保持良好秩序; 3.新冠疫苗接种后72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
南马镇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2日
南马镇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
“场所码”的通告
各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户,广大人民群众:
3月28日我镇已发出全面推广“场所码”通知,但近期后台数据显示使用率偏低。为进一步做好南马镇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提高重点人员排查效率,坚决筑牢外防输入防线,保障南马人民的健康安全,现将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场所码”功能
“场所码”融合了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疫苗接种证明等数据,居民在出入相关场所时,通过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码登记后,可自动生成“四码合一”的认证页面,方便工作人员查验;每张码都是唯一性的,后台精准记录了该码对应的场所和人员进出场所的时间,为精密智控、流调溯源提供数据支撑。
二、相关要求
1.“应设尽设”,做到“一企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还未申领的主动报告申领;各类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和查码工作,做到逢进必检、凡进必扫、不漏一人、漏人必究(包括自己工作人员)。对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可进行手工信息登记。
2.各经营场所在查验过程中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红码或黄码),拒绝入内,看住人员尤其是红码人员,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网格或镇防控办(办公电话:189293878450579—86012571)报告,妥善处置,进行闭环管理。
3.市民出行自觉佩戴口罩,进入各类场所时,通过支付宝的“扫一扫”功能主动扫“场所码”;对不配合扫码验码或虚假出示、拒不出示,发现异常(红码或黄码)不配合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责任追究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每日后台查看各场所扫码数据,日扫码低于10人次或明显偏低的主体,经现场核实后确存在不执行扫码验码规定的,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或情节严重的给予红牌警告,责令停业整顿;不配合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业主责任;尤其因不履行防控措施而引发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马镇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声明:本信息来自互联网转载,本站仅仅分享信息不保证真实性、实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大家不信遥不传遥。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又或者信息不真实等情况请发邮件到2435147949@qq.com 告知,本站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